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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十里蓝山发布对部分购房者补助及优惠公告
时间:2010-6-30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简称“渝十条”)精神。蓝光·十里蓝山项目决定针对重庆市内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税收及消费贡献的市民,提供购房补助。
蓝光·十里蓝山6月10发布公告表示,此次补助对象为2008年——2010年,在重庆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以及蓝光地产重庆蓝客会及蓝客会联盟商家(中信银行、苏宁电器、国泰君安证券等)会员。
补助办法为:(1)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凭个税纳税证明可到蓝光·十里蓝山售房部,领取相应额度购房积分凭证;(2)重庆蓝客会及联盟商家会员可持会员卡,到蓝光·十里蓝山售房部或联盟商家处兑换相应额度购房积分凭证;(3)持购房积分凭证购买蓝光·十里蓝山在售房源,一分抵扣一元房款,最高可抵扣5万元购房款,购房积分凭证可转让,但不可折算为现金,补助发放具体细则见蓝光·十里蓝山售房部公示。
此次补助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蓝光·十里蓝山在公告中郑重承诺:购房补助发放期,其所涉房源不捂盘不涨价,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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